长科院农水所编制的《江西省宁都县农业用水权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通过专家审查
发布日期: 2024/10/14 13:45:53
作者: 石苗苗
4月12日,江西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江西省宁都县农业用水权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会,会议由江西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苏立群主持。
农水所副所长刘凤丽代表编制组,从工作背景、试点目标、试点建设方案、概算与资金筹措、实施安排、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汇报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与质询,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基础资料详实,试点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全面,内容结构完整,地方特色明显,费用概算及实施安排合理,保障措施操作性强,符合水利部办财务函〔2024〕144 号文件和办财务函〔2024〕276号文件要求,一致同意送审稿通过审查。
2024年2月20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水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组,结合宁都县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编制了《江西省宁都县农业用水权试点实施方案》。4月1日,水利部公布2024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名单,宁都县作为全国22个试点之一成功入选。下一步,农水所将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宁都县农业用水权试点改革各项工作。
农水所所长李亚龙、江西省水科院、赣州市水利局、宁都县水利局等单位代表20余人参加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