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4-21
拟录取考生:
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体检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自行在所在地二甲及以上正规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请于4月30日前,按“专业所+姓名”格式命名体检报告扫描件,报送至拟录取专业所相关老师;新生开学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纸质原件。
5.咨询联系方式
乔老师 027-8282000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