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院办 [作者]:院办 [发布时间]:2025-12-11
经长江委党组会议审议,《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通过核准,现予以发布。
《章程》共分十五章、八十六条,系统规定了我院的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领导体制、党的建设、职能、组织机构、民主决策、会议制度、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管理、监督管理、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以及文化建设等内容。
《章程》是我院内部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全院管理运行、开展科研活动的基本准则。制定并实施《章程》是推动我院现代院所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将有助于我院提高管理运行效能,持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技支撑国家、行业和流域高质量发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