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长江科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稿件来源]:人事处 [作者]:研究生部 [发布时间]:2023-03-31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考生若干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调剂专业 

  1、岩土工程; 

  2、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3、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4、水工结构工程;

  5、水土保持工程;

  6、流域水环境与生态。

  二、调剂要求 

  1、符合长江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为学术型学位类,A类考生;学术型生源不足时,缺额专业允许接收满足条件的专业学位考生,且统考科目中业务科一接收数学一、数学二,外国语接收英语一、英语二)。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对调剂我院水土保持工程、流域水环境与生态专业的考生,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进行调剂;

  2、我院对考生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对遴选出的符合条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收到我院拟同意复试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4、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内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5、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将在近期公布,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信息。

  四、其它  

  1、待录取通知只能确认一次,届时请考生慎重选择;

  2、相关招生信息详见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老师   鞠老师

  2、电话:027-82820003,82828061

  特此通知。 


                    

 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