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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2021年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公告

[稿件来源]:科研处 [作者]:喻志强 [发布时间]:2021-07-06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长科院”)2021年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经个人申请、初审、专家评审、院核准和院内、外网站公示,确定择优资助35项,名单及资助经费详见附件1。公告事项如下:

  1.项目研究时间从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研究周期为2年。

  2.项目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者应与长科院签订任务书,按任务书计划进行工作,接受长科院的检查和监督,研究周期内至少到长科院进行1次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资助研究成果由长科院和获批者及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须与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否则不能视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不予验收结题。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质量和发表论文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后续课题的申请。延迟时间较长的项目将进行通报。

      4. 获得资助7万的课题,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或EI检索论文1篇;资助5万的课题,至少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课题负责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论文标注长江科学院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编号:CKWV2021***/KY)资助Supported by the CRSRI Open Research Program (Program SN:CKWV2021***/KY)。申请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应将长科院列为共同权利人。

  5.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单位行政章)一式四份寄至长江科学院,请一定将详细的通讯地址填写在任务书内,同时将签字盖章的任务书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文件命名请遵循如下格式(平台数字编号代码-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任务书.doc/pdf)。以水利部长江中下游河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平台的流域极端洪水的水沙关系变化及驱动机制研究项目为例:01-流域极端洪水的水沙关系变化及驱动机制-韩剑桥-任务书.doc/pdf。

  6. 请按照项目经费的50%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均可,不能是收据),连同任务书一起邮寄。任务书最后一页请提供可编辑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相关信息。  长江科学院开票信息:名称: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0002205A。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江科学院科研计划处

  联系人:喻志强,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027—82829732

      

      附件1 长江科学院2021年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清单.pdf

      附件2 长江科学院2021年开放研究基金项目任务书格式.doc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2021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