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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防御洪水方案制定遵行何种原则?

[稿件来源]:长江水利网 [作者]:人民长江报 [发布时间]:2020-07-16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它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

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责任编辑:刘佩